李某,男,49岁,齐河县焦庙镇人,2012年7月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壹仟元;2018年9月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十日;2019年3月因赌博被罚款伍佰元。
4月4日下午1时许,在村北疫情防控执勤点,李某驾车撞断拦绳,强行通过,驶离现场。事后李某向执勤人员道歉,争取对方谅解。当日14时30分许,一辆济南牌照的货车到村内给李某送货,防疫点执勤人员欲查验驾驶员的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等信息时,李某带领驾驶员强行进入村内。村干部闻讯赶来,调查了解情况,阻止货车进村,李某与村干部又发生冲突,致村干部上衣撕裂、头部受伤。
目前,李某因扰乱防疫秩序,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带来疫情传播风险,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齐河警方给予李某治安拘留。
齐河县公安局
2022年5月5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齐河公安 编辑|苗欣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