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全市餐饮服务单位
堂食经营的通知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发展形势,经乐陵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同意,自5月10日起,全市范围内餐饮服务单位恢复堂食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餐饮单位要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位。
二、各餐饮单位对所有进店人员要严格落实好“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绿码及行程码”,一律不准7D“亮黄牌”、“带星号”以及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进入,对入乐返乐人员同时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有效证明方可就餐。拒绝发热、咳嗽等人员就餐。
三、严格落实好全程佩戴口罩的要求,凡进店顾客除用餐时其余时间必须正确配戴口罩。
四、要确保店内环境卫生安全,从业人员必须做到全程佩戴口罩上岗,做好通风消杀等卫生清洁工作。
五、提倡电话订餐、网络订餐、限时就餐,防止门店扎堆聚集供餐,倡导文明就餐,提倡公勺公筷。
六、严格落实餐饮单位食品及原材料、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现场宰杀活禽类,严禁销售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
七、严格限制人员流量,就餐人数不超过最大客流量的50%,每桌用餐人员不得超过10人(含10人),每位就餐人员间隔一个座次,目前仍禁止承接50人以上(含50人)的人员聚餐。
各餐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顶格处罚。
前期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被责令停业整顿的餐饮单位,整改到位后,报请市场监管部门审核,方可营业。
乐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9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乐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苗欣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