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程中心优化整合(第一批)工作启动 8月26日结束材料上报

5月9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省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工程实验室优化整合(第一批)的通知》,通过调整、充实、整合、撤销等方式,推动省工程研究中心、省工程实验室(以下统称“省工程中心”)持续强化创新能力建设,相关材料需于8月26日前上报省发改委。

根据《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将分两批开展优化整合工作,2018年及以前批复的省工程中心被纳入第一批优化整合范围。对于研究方向已发生重大变化、原有领域过宽或过窄、与新技术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省工程中心,将加快进行调整、充实,完善技术方向,并提出名称调整建议。对于方向领域相似、依托单位相同的省工程中心,要进行整合,实现减量提质。对于核心团队力量弱化、长期发展困难、已经完成历史使命、不符合新标准新定位的省工程中心,不再组织参与优化整合,并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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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德鹏 通讯员|许力元 编辑|李艺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