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年底,德州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

5月10日,记者从德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为全面防范化解突出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巩固提升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3年行动,德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

方案明确,将深化物流和生产企业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屋风险治理、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高校“专家查隐患”专项行动、推行“消防安全检查日”等九个方面进行检查。检查共分为全面排查(即日起至5月底)、集中攻坚(6月至8月)、巩固提升(9月至12月底)三个阶段进行。

其中,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屋风险治理明确,要加强对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的自建房存在的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住人、疏散通道不畅等突出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特别是对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房屋,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等“六类”严重隐患,依法依规采取“拆、改、清、停、建”等工作措施。

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将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三定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日”,社会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 自知、自查、自改”活动。此外,要按照“专家查隐患、单位抓整改、部门明职责、政府督落实”机制要求,对全市4所高校进行消防安全“专家查隐患”,并逐一指导制定隐患整改方案,

方案明确,落实“一呼百应”点名培训、预警防范、拉动演练、巡查督导、指挥调度5 项机制。因地制宜将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实施项目。并全力做好重要节日以及重要节点安全工作,紧盯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养老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等防疫重点场所。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 | 刘臻 通讯员 | 尹岩

审核| 王贺 终审 | 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