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介绍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加强工地管控、促进复工达产有关情况。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王润晓表示,到2025年,山东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济南、青岛、烟台3市达到50%。
王润晓介绍,《意见》包括加快发展工业化建造、协同发展智能化建造、积极发展绿色化建造、推动产业集聚化发展、创新组织管理模式、强化支撑能力建设、保障措施7大部分、21项内容。主要有以下特点和创新点:
明确发展路径。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结合山东省实际,提出工业化、智能化、绿色化建造发展推进路径。加快发展工业化建造。健全管控机制,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广预制内隔墙板、楼梯板、楼板,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应按规定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他项目装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比例要求。到2025年,山东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济南、青岛、烟台3市达到50%。协同发展智能化建造。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进先进制造设备、智能设备及智慧工地相关装备研发、制造,鼓励建设应用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和智能建造协同平台,加快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积极发展绿色化建造。制定绿色建造评价体系和技术导则,打造一批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全面推行绿色施工,积极推行全装修交付,展装配化装修,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发展,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突出产业协同。着眼提高工业化、智能化、标准化水平,统筹推动产业发展,引导全链条企业实现贯通协同,解决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衔接不够、供需脱节等问题。推动产业集聚化发展。编制实施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规划,到2025年培育形成10个以上各具特色的产业集聚区,到2030年打造形成省会、胶东、鲁南3个千亿级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集群。促进产业链协同。培育壮大骨干企业,推行新型建筑工业化“链主”制,选择优势企业作为“链主”,带动产业链各方主体协同发展,实现供应链、价值链一体化。加强支撑能力建设。强化关键技术研究,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重大科技成果库,编制推广技术产品目录;加快各环节标准制定,编制户型设计、构件和部品部件标准化图集;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支持校企共建现代产业学院、实习实训基地。
注重创新引领。着眼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改进工程组织方式,组织开展试点示范,解决施工组织方式落后、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创新组织管理模式。推行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带头采用。利用物联网技术,加强全过程质量责任追溯。推进与新型建筑工业化相适应的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健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过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构件生产企业备案、质量飞行检查等监管机制,推行建设、监理单位驻厂监造;提高新型建筑工业化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提升服务能力和监管效率。强化示范引领。组织省级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工程、产业基地、产业园区建设,开展智能建造及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应用等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小巨人、瞪羚、独角兽、单项冠军、质量标杆企业等认定。
加强政策扶持。依据国家、省有关规章政策,借鉴先进省市经验,提出涵盖规划、科技、财政、人力、金融、环保、工程建设、商品房预售、奖项申报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其中多项扶持政策为山东省首次提出。如: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领域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申报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鲁投资建厂或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的,随迁高级管理、技术人员享受人才引进相关政策;采用全装修交付商品住房的装修费用计入购房贷款基数,不计入缴纳公共部位维修资金基数;购置智能建造等重大技术装备按规定享受所得税、进口税收优惠;将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纳入“好品山东”品牌体系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名单;对新型建筑工业化试点示范项目参建主体,在行业信用评价、招标投标等方面可予以加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