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共享单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管理,提升共享单车服务水平,德州市城市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共享单车管理的通告(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将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您可在2022年6月2日之前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或邮件方式提交。
联系人:潘庆兴
通信地址:德州市湖滨中大道1299号德州市城市管理局法制监督科
邮编:253000
电话:0534-2186987
电子邮箱:zfjd110@163.com
德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26日
德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共享单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管理,提升共享单车服务水平,优化交通出行结构,构建绿色、低碳的出行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依据有关政策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总量调控,优化停车布局
综合考虑我市中心城区(不含陵城区)现有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市民出行需求等因素,合理控制共享单车投放总量,超额投放的车辆,有序退出。规范停车点位设置,合理施划配套共享单车停车区域,共享单车企业在施划区域采取设立电子围栏、安装蓝牙道钉等技术措施,方便和引导用户有序停放共享单车。
二、安全文明用车,定点规范停放
共享单车用户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用车,礼让行人,做到安全骑行、定点停放、规范停放,禁止停放在停车区域外。
自2022年6月10日起,凡未停放于蓝牙道钉区域、停放车辆不规范的,共享单车企业将采取技术手段持续收取骑车人费用。
三、严格运维管理,加大查处力度
共享单车运维管理企业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确保车辆安全、方便使用、停放有序。城管执法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规定,针对辖区内共享单车违规停放行为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德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x月xx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编辑、记者|石秀秀
审核|王秀青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