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形式很好,能够提前看到房子里的东西,对我们业主来说是一个保障。”5月19日,德州市新建住宅工程先验收后交房活动启动仪式在德州市德城区崇德园住宅小区启动,小区业主踊跃参与,气氛热烈。自5月起,德州市广大购房者将告别“先缴费、再交房、后验房”模式,全面启动新建住宅工程“先验房、后交房”制度。
住房是民生大事。住宅工程质量监督一直以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难点。围绕进一步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构建全方位社会监督新格局,今年以来德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积极探索,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开展“工地开放日”活动、选聘社会监督员监督、发挥行业协会监督作用、开展“先验房、后交房”活动、开展建筑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调查六项制度,构建从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建筑工地开放、业主验房、用户满意度调查全方位全过程社会监督体系,确保把住宅工程打造成为群众满意工程、放心工程。
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群众多渠道随时查看
走进正在建设的绿城德达蘭园项目工地,醒目位置安放有工程质量信息公示牌、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群众可以方便、直观地了解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内容,有疑问还可以拨打公示牌上的电话进行咨询。
建设单位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结构形式、设计使用年限。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项目负责人姓名、主要建筑材料等。对于以毛坯房为交付标准的,住宅工程使用的钢筋、混凝土、保温、防水、门窗、给排水管材、电气管线、供暖或供冷设施等主要建筑材料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检测试验结果;对于以全装修房为交付标准的,除应按毛坯房主要使用材料公示外,还应包括全装修房中涉及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设备设施的质量信息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结果,等等。网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 个月,现场公示原则上不少于 3 个月。
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信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果、联合验收情况。依法作出的涉及工程质量的行政处罚情况。工程项目获得建筑工程质量奖项情况。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按照“谁产生、谁掌握、 谁公示”的原则,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产生、收集的质量信息,可通过部门官方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 2 年。
开展“工地开放日”活动——业主代表组团探营
5月16日,由山东高速德建三建分公司承建的绿城德达蘭园项目建设现场,一下子变得人声鼎沸,热闹异常。由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德州市建筑业发展促进中心、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承办的德州市住宅工程品质提升暨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现场观摩会在这里举行。观摩会结束后,工地开放日活动启动,70余名业主代表到建设工地探营。
在活动现场,业主观摩了德达蘭园住宅项目样板展示区、安全培训体验区、安装展示区、主体结构、砌体砌筑、毛坯房工序交付展示区等八大展示区,讲解员进行了详细讲解,让业主对包括绿城德达蘭园项目主体结构、砌体及二次结构、毛坯房、精装房、室外景观在内的全过程施工工艺、工序、材料、质量标准有了全面了解。业主们对项目建造与质量安全管理亮点纷纷点赞。
据德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的文件规定,原则上每个住宅工程项目至少举办两次工地开放日活动,主体结构阶段至少一次,装饰装修阶段(含样板间、样板户)至少一次。开展活动时,每个开放项目至少开放两处房源,尽量每个套型都有一处。“我们力推住宅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督,在建设过程中就主动征求业主的意见建议,而不是把质量问题留在验房环节解决。对业主提出的有关质量问题,我们要求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并告知业主。”张双军介绍说。
选聘社会监督员监督,发挥“火眼金睛”作用
4月22日,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住宅工程社会监督员座谈会,会上向20名社会监督员发放了聘书,这也是德州市首次面向社会征选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员。监督员包括住建领域行业专家、住建领域行业协会人员及关心住宅工程质量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同时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新闻媒体工作者参与。
社会监督员采用聘任制,主要面向“两代表一委员”、行业专家、市民代表、新闻媒体代表、业主代表和其他热心人士等选聘。聘期一般为 2 年。社会监督员的义务主要包括:宣传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要求和措施;积极参加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召集的社会监督员工作会 议和相关活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反映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协助调查、核实所反映的问题;自觉参加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的工程 建设现场安全保护和监督业务等培训活动。
“扩大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面,既要让广大业主、群众参与进来,又要让一部分专业人士、行业专家参与进来,发挥他们的‘火眼金睛’作用,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及时有效排除工程质量安全缺陷和隐患。”张双军介绍说,社会监督员对住宅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特别是桩基工程质量,主要建筑材料质量,主体工程实体质量,地下室、卫生间、屋面防水工程及安装工程施工情况,全装修工程施工质量情况等进行监督。
发挥行业协会监督作用——查隐患促整改
5月22日,德州市建筑业协会在检查指导新河湾东悦居东区项目工地时,现场发现了隐患,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充分发挥协会政府参谋助手、企业桥梁纽带的作用。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行业自律作用,开展住宅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活动,为行业健康发展服务。行业协会对住宅工程的监督活动,主要包括桩基工程监督、基坑工程监督、防水工程监督、安装工程监督、结构工程监督相关行业协会可组成专家小组对桩基工程、基坑工程、防水工程、安装工程、结构工程分别开展专项监督,并形成监督报告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监督报告所反映的问题核实后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视情节追究其责任。
行业协会在开展桩基、结构、防水、装饰装修和安装等工程创优咨询及各类评选活动中,要落实对住宅工程的监督责任。发现住宅工程所用钢筋、砼、砌体、管线、涂料、防水、幕墙和节能保温等主要建筑材料(制品、设备)质量(品质)等级与设计不符合,工程使用淘汰产品与技术,大型机具、深基坑、高支模等危大工程未按规定组织施工,施工现场消防、扬尘、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工程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等,除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外,还应定期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可定期在公众号、网站向社会公布其监督情况。
开展“先验房、后交房”活动——“质量过不过关,由业主说了算”
“新建住宅工程竣工后,必须先进行分户验收工作,业主不满意或不同意签字,建设单位就不能组织竣工验收,这样不仅能够倒逼开发商和施工单位提升住宅工程质量,还能充分保证业主知情权、监督权,大幅减少矛盾纠纷。”德州市建筑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张双军介绍说,由于受到制式合同影响,通常开发商会要求业主先收房后验房,这就造成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产生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先验房、后交房’打破了以往‘买了房子看不见,缴费才能领钥匙’的做法,赋予了购房者更多主动权。”张双军说。
根据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关于在新建住宅工程开展先验房后交房活动的通知》要求,从5月份起,德州市具备条件的新建住宅工程将全部开展先验房后交房,各地属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对活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在充分做好先验房后交房活动的同时,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先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和工地开放日活动,在业主入住之后,他们还要进行问卷调查,核实前期优化住宅品质的措施是不是真正得到落实,达到群众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督权和知情权,提升老百姓的满意度。
据介绍,“先验房、后交房”分两步走:第一步,建设单位先行组织分户验收。按照《德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作业指导书(试行)》的相关要求,将分户验收的内容、 检查部位、关键环节留取的照片等内容按户建立电子档案,做到 “一户一档” ,分户验收内容制作成二维码电子档案,方便业主随时查看。第二步,建设单位组织业主开展验房活动。验房时,应配备土建、水电、暖通等专业人员,提供必备检查工具,及时解答业主相关专业问题,验房结果要经过业主签字确认。
“为确保‘先验房、后交房’活动不流于形式,我们要求建设单位对业主提出的每个质量问题都要都要记录在册,明确整改完成时间、约定复查时间,如果业主对整改结果不满意,业主可以拒绝签字,该工程就不能进行竣工验收,开发商就不能交房。”张双军进一步介绍说。
开展建筑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调查——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当前德州市住房和建乡建设局正在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调查,调查对象为竣工验收1年以上2年以下、入住率在 60%以上、总户数不少于200户的住宅小区。每个住宅小区随机抽选已入住户数的20%,抽选户数不少于40户,调查结果将纳入建设和施工单位诚信体系建设。
调查内容包括住户或物业工作人员对工程质量和保修两方面的满意度评价。 根据调查情况,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深入分析住宅工程投诉热点和质量常见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治理工作措施。要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不断完善调查内容和服务,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参与调查积极性。要以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热点为质量治理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把住宅工程是否开展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逐步完善住宅工程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及质量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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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杨德林
编辑 、审核 | 张志宁 终审 | 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