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我市举办“一把手营商环境项目”主题系列第二场新闻发布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石青介绍我市“一把手营商环境项目”相关内容。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市委、市府要求,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将“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护企绿色直通车”作为“一把手营商环境项目”,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项目一:涉案企业合规
2021年9月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工商联等部门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目前共办理合规案件15件,帮助15个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其中注册资金千万级以上企业9个,助力“带病”企业实现“司法康复”。近期,市检察院在全省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宁津县院获评全省优秀试点院。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开展改革试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是检察机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新发展格局的重大创新举措。全市检察机关把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作为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和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有力抓手,依法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为全市营商环境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保障。
(二)主动请示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宁津县检察院被省院确定为试点院后,市检察院和宁津县院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全面汇报、争取支持。田卫东书记、朱开国市长分别批示肯定,市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康志民担任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主任,两级工商联等单位迅速跟进、大力支持。市检察院及时向省检察院汇报,组织非试点院在法律框架内同步开展相关工作。
(三)细化责任分工,严密部署落实。市检察院先后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3次,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检察长任副组长、9个内设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实行“挂图作战”。组织到先期试点院临沂市院考察学习,举办专家培训等300余人次。
二、强化制度建设,实现第三方机制全覆盖
(一)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是涉及司法、执法、行业监管等多方面的社会综合治理问题,建好用好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是关系改革成败的基础工作。在市委、市府的大力支持下,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等18家单位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
(二)建立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市工商联作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单位,牵头面向社会选任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在市级层面组建了涵盖政府机构专业人员、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等在内的66人专家名录库;宁津县级层面组建38人专家名录库。
(三)全面规范适用第三方机制。积极借助第三方机制,由客观、专业的第三方对企业合规整改情况开展监督评估,确保企业整改方案“真合规”“真管用”。严格落实巡回检察、第三方组织组成人员利益回避、涉案企业合法权益保障等制度,各非试点院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统一适用市级第三方机制,确保合规审查的公正性与中立性。
三、突出工作重点,提升合规案件办理质效
(一)拓展案件线索。全面梳理全市三年来办理的涉企案件情况,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引导对尚未进入检察环节、可能涉及企业合规案件线索逐一排查。共筛查案件211件,发现涉企线索34件。我市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涵盖罪名广,走在全省前列。如乐陵市院办理的某公司逃税案等6个案件,均为相关罪名全省首例合规案件。
(二)严把合规审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对涉案企业是否适用企业合规及合规效果开展综合评估、跟踪考察,在做好“合规不起诉”工作的基础上,对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探索适用合规程序,提出轻缓量刑建议。所办案件涉及罪名11个、缴税数额百万元以上企业5个,健全完善企业管理制度100余条,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企业”的效果。如临邑县院办理的某公司污染环境案,依法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督促企业对案发现场环境修复后,对企业作出从宽处理决定。
(三)治“已病”更治“未病”。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对依法可以不起诉但需在经济上、行政上追责的,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检察意见。从类案中发现共性问题,向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制发检察建议10份,帮助企业排查风险点98项,防范相关案件反复发生,促进行业治理、诉源治理。
项目二:检察护企绿色直通车
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对涉企案件优先办理、快速审查、快速流转、重点监督。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涉及民营企业信访诉求69件,其中民事申诉类48件、刑事申诉类4件、控告举报类7件、其他咨询建议类10件。办理涉企不服法院生效民事裁判监督申请39件,涉企申请执行监督申请9件,其中提请抗诉4件、提出抗诉1件、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6件。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聚焦企业家所想所盼,做到“企业有所需,检察有所应”,全力打造“检察护企绿色直通车”品牌项目,积极延伸检察职能,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及时、精准、高效的检察服务。一是领导包案首办。对首次到检察机关信访的涉民营经济案件,一律纳入检察长包案范畴。对民营企业来信来访,检察长靠前指挥、实地调度,一律建立工作台账、全程深度参与、压实办理责任,每季度进行跟踪问效。对检察机关管辖范围之外的重要涉法涉诉问题,主动向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必要时协调相关司法部门予以解决,实现“以我管促都管”。二是畅通“专门通道”。在12309检察大厅设立企业信访专门窗口和企业涉诉纠纷绿色通道,及时受理督办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控告、申诉,原则上当日完成程序性审查并回复审查结果,为代理涉企案件律师开辟在线预约、电子卷宗、异地阅卷等便捷通道,已为涉企案件代理律师提供优质阅卷服务5次。三是深化检企互动。充分发挥派驻工商联(总商会)检察工作站法律服务功能,畅通拓宽企业反映渠道,依法接收、办理案件。建立检察机关企业联系人制度,定期走访各商会和行业协会,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听取行业监管部门、工商联、工信局、行业协会和商会的意见,积极回应企业关切,问需于企、问效于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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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鸣宇 编辑|张晓航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