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3日禹城市疾控中心接上级协查函,经流调两名密接人员在禹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2022年6月12日16时左右孟某、韩某两人驱车前往石凤街人民医院南院区进行核酸检测,采样时间16时20分,后二人驱车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2022年6月13日10时左右孟某、韩某两人驱车前往石凤街人民医院南院区进行核酸检测,采样时间10时28分,后二人驱车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请第一时间向市疾控中心(7533836)或属地镇街、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故意隐瞒相关接触等情况,造成疫情传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同时,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倡导非必要不出行,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
禹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大禹城 编辑|苗欣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