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部检察官朱虹办理的梁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经案件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将该案评为优质案件,望继续努力。”6月24日,德城区检察院案件评审委员会向第一检察部发出评审通报表扬。
鼓励“先进”,也要激励“后进”。评审委员会同时向两起案件主审检察官发出提醒函,对案件细节进行点评并督促定期整改。
今年1月,德城区检察院选拔优秀员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组织成立案件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案件评审工作,每月选取一定数量或比例的案件进行常规抽查。评审范围包括当年本院办结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执检、未检、控申等案件,监督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各类诉讼办案规则、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审指引等进行评查。评审工作在德城区检察院检委会领导下进行,每月由案管办负责提供案件名单,由案件评审委员会随机抽取进行评审。
根据检委会要求,评审人员首先明确评审目的,将以往单纯挑毛病、查问题的工作思路转变为促进案件质量提高、创新案件管理模式,提出有质量、有深度的评审意见,确保评审不走过场。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办案人员限期整改反馈并定期向检委会汇报。
案管部门通过梳理流程,实现对案件程序性问题的实时动态评查,总结从中发现的问题,以便承办人及时进行纠正,从源头上减少案件质量问题发生,全面提升案件质量评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截至目前,德城区检察院案件评审委员会共评审各类案件57件,占全院总结案数40%,其中1件被评为优质案件,另发现问题30个,办案部门对所发现问题均及时整改回复。“评审案件工作机制,是加强对检察官和办案活动监督管理,紧盯办案质量,倒逼司法责任落实,提高办案质效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以案件评审委员会建设为主线,完善工作流程,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德城区检察院检察长智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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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董建新 通讯员|田园 编辑|李智群
审核|王贺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