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示的通知》,要求全市范围内审批登记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按要求对办学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在培训机构大厅或招生办公室等学生、家长及监督检查人员能明显看到的区域,设置规范的公示牌(栏)对外公示,可同时配合使用公示手册、电子屏幕、门户网、网络媒体等方式予以公示。
公示内容
1.相关证照: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
2.机构基本情况
3.消防验收情况
4.从业人员情况
5.课程情况
6.收费情况
7.合同样本
8.机构承诺书
9.随手拍二维码
10.监督举报电话
11.其他需要公示的公开事项
家长给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时,请关注机构公开公示的信息,了解和核实相关情况后再作决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受侵害、经济财产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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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张国文 编辑|邢仁宇
审核|张燕 终审|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