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公安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警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民警自觉规范言行,严格依法办事,确保队伍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交警支队推出执法规范“三项措施”。
一是各大队,车管所、高支队在执法办案场所和窗口单位醒目位置设立公开监督牌。面向社会公布交警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和执法纪律规定。同时,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执法办案流程标准、收费依据、权利义务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公众的监督。现全市设立公开监督牌112块。
二是所有党员民警(辅警)均佩戴党徽上岗,主动亮明党员身份,使民警时刻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举止,不做与党员身份不相符的事,充分发挥党员民警的先锋模范作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是各大队、车管所、事故大队从“两代表、一委员”、货车司机及社会群众各界人士中聘请义务监督员并颁发聘书,对民警遵守纪律、执勤执法和服务群众等方面进行监督,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并改进执法工作。目前,各大队共聘请义务监督员232名,其中党代表、人大代表共52名,政协委员35名,货车司机68名。
记者|马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