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效率,3月起,德州住房公积金在全市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托收”业务。缴存“托收”业务是指缴存单位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代扣缴存协议后,公积金中心每月可直接从缴存单位银行账户自动扣划当月应缴住房公积金,并直接计入缴存职工个人账户。
“缴存单位经办人每月只需在德州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核定当月缴存额即可,无需往返银行和公积金中心,真正做到了缴存‘零跑腿’,不但缴存资金能够及时到账,也大大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科科长闫树青说,截至7月底,全市491个单位办理了托收业务,累计成功托收2113笔,托收1.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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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王金霞 编辑|邢仁宇
审核|张燕 终审|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