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创新赋能 “稳”“进”并重

新购住房发放补贴、建立线上房产超市、降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标准、缓交综合配套费……今年以来,我市坚守“房住不炒”定位,因城施策、创新举措,推动全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1至6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位列全省第五。

聚焦供给端   精准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今年市里连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极大减轻了我们的资金压力。”8月6日,东海集团财务经理王彩霞介绍,该集团享受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降低7%的政策,仅此一项,今年的国风上院、贵和府、紫云台等3个项目就减少3000多万元的支出。“5月21日政策出台,我们递交申请后,5月28日资金就拨付到位,我们对今后发展充满信心。”

1至6月,我市累计为中心城区918栋楼房拨付释放监管资金19.3亿元。

今年以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员先后到陵城、禹城、齐河、庆云等县市区调研,定期到中心城区售楼中心督导,召开座谈会,了解企业需求,倾听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推动出台多项利好政策,全力促进行业回暖。

——精准释放监管资金。制定《关于促进德州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年底前,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楼栋)在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时,资金监管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再降低一定比例,额度为全省最低。对诚信等级高、经营状态好的开发企业,可凭非监管银行出具的保函抵顶监管资金上限为50%的额度;对取得AA信用等级以上的开发企业可降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5至7个百分点。同时,将预售资金审批节点由4个调整为6个,拨付资金更加快捷高效。

——缓交综合配套费用。印发《关于推进落实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缓交综合配套费有关措施的通知》,明确年底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企业可以缓交配套费半年,为全省首次推出。

——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规定。下发了《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德州市助企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调整二手房交易政策,新购住房取得产权证书满2年才能交易的规定不再执行。

多项利好政策的加持,提振了房地产业发展信心。上半年,全市新建商品房网签成交量回升,商品房销售均价基本保持稳定。

聚焦需求端  新举措激发消费活力

8月6日,登录市住建局房产管理中心官网,点开房产超市板块,便可查询到中心城区44个在售楼盘的房源项目、预售楼盘、预售许可证、项目宣传图片等信息,还可以通过地图查房。

“为方便购房群众更快更全面了解德州房产概况,7月9日至23日,我们举办了德州房产交易会暨线上线下房产超市,线上搭建房产超市,线下设立展位超市,打破时空限制,参展企业累计成交房源326套,成交金额3.9亿元。”市房管中心副主任李学林介绍。

在市场低迷情况下,千方百计激发活力,成为住建、房管等部门发力的突破口。我市灵活调整公积金相关政策,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万元,公积金购房贷款首付比例在现有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提升家庭购房支付能力。进一步创新购房补贴政策。全省首创按购房金额发放1%购房补贴政策,出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对补贴条件、办理程序、资金保障等作出进一步规定,更好满足购房者消费需求。丰富购房优惠活动。积极动员各县市区组织开展特色购房促销活动,通过开展商品房团购、为房企和家居跨界消费“牵线搭桥”、推进房企与商贸流通企业合作等务实举措,活跃住房消费。

聚焦风险端  聚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秩序

“全市新建商品房网签面积3.98万平方米……”8月2日下午3点,市房管中心房地产市场科科长张红芳将当天汇总数据上传至住建部、省住建厅。日报送、周统计、月汇总,对房地产市场监测已成我市住建部门工作常态。今年以来,累计报送全市房产网签数据4万余个。

市住建部门不断强化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建立中心城区调控台账,尤其是在售房地产项目调控台账,将新增可售项目及时列入,今年上半年,将 61 幢楼共计 63 万平方米新增可售商品住房列入调控范围,对销售价格较高、价格下行较大及社会关注密切的项目重点监测,防止市场出现大的波动。加强重点监管,建立全市中高风险开发企业开发项目、在建开发项目、6个月内计划交付项目等3个防风险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情况,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专项行动强化市场整治规范。制定《德州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聚焦房地产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已组织住建领域开展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同时,强化中介管理,规范中介行业秩序。出台《德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监管,增加“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数量,大力推进德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 | 王秀青    通讯员 |  崔志恩 刘鹏飞    编辑 | 黄晓龙

审核 | 冯光华     终审 | 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