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车辆登记上牌
是对车辆的合法身份认证
当前仍有一些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牌
容易导致使用人违规违法骑行上路……
为提升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即日起,德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牌电动自行车“清零行动”,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未上牌现象,包括共享电动车。
8月18日中午12点开始,交警、派出所民警布警路面全面摸排道路街巷、商场、社区、小区,发现符合挂牌要求的无牌车能挂尽挂,现场挂牌对车主不在现场的无牌车辆进行拖移,被拖移清理的电动车后期处理时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上牌。
车辆因无牌被拖移后该怎么处理呢?
▼领取无牌车▼
请车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以下地点领取!
登记上牌后放行!
直属一大队
拖移无牌电动停放地点:
1、新湖大街西门577号龙马金建集团院内停车场
2、解放北大道与长庄路交叉口路西10米
领取地点:
德州交警直属一大队(解放南路377号)
联系电话:0534-2601044
直属二大队
拖移无牌电动停放地点:
新河路郭家庵小区对面加油站西邻院内停车场
领取地点:
德州交警直属二大队(天衢新区康博大道与天衢路交叉口北行100米路东)
联系电话:0534-2218122
直属三大队
拖移无牌电动停放地点、领取地点:
德州交警直属三大队(德城区新河西路与商贸大道交叉口南行200米路东)
联系电话:0534-2318196
直属四大队
拖移无牌电动停放地点、领取地点:
德州交警直属四大队(袁桥镇六和电力内)东方红路与崇德五大道交叉路口
联系电话:0534-2318379
直属五大队
拖移无牌电动停放地点、领取地点:
德州交警直属五大队(陵城区陵州路366号)
联系电话:0534-8329397
拖移不是目的挂牌才是关键
车辆号牌既是身份证
也是“平安符”
登记上牌后,骑行者与车辆的信息进行绑定,对于侦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被盗案件及返还财物等警务工作有很大帮助;另外,市民骑乘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出行,由于有监管制度的约束,会更遵守交通规则,有助于降低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发生。
交警提醒
家有电动自行车
请挂牌上路!
戴盔骑乘!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编辑|马乐
审核|王秀青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