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感谢人民法官!丈夫出车祸后孩子连买奶粉的钱都没有,我拿到这笔救助金要给快两周岁的孩子买件新衣服……”5月24日上午9时,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举行的执行救助专项基金发放仪式现场,申请人方某的妻子王女士喜极而泣。当天,3名生活困难且执行不能的申请人共获得38784.8元救助金。据悉,由经开区法院、市慈善总会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三家联合”成立执行救助基金的救助模式属全国首创。
原来,2016年3月10日,方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残,至今不能劳动。因其妻无劳动收入,其父为二级伤残,家庭生活困难,急需该款项度过生活难关,特申请执行救助基金20000元。法院审查查明,事发后该院于同年11月17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丁林明一次性赔偿方某各项损失112402.76元。后申请人向该院申请执行,该院对丁林明的财产进行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方某就此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鉴于申请人生活困难且面临“执行不能”,该院严格审核情况后决定救助申请人方某20000元。当天,另外两名申请人(家属)也如愿领到了救助金。
据了解,为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杯,发挥制度优势,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构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新格局,2017年11月10日,由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牵头设立,由德州市慈善总会面向社会进行募捐,并以执行救助保险投保人的名义将募集的执行救助专项基金向人保财险德州分公司进行投保,由保险公司开发专项救助保险,借助执行救助保险将此基金放大1.5倍,从而有效扩大救助人群的范围,也有效化解一批执行不能案件。目前,共筹集41万元,扩大后金额达60余万元。此外,由经开区法院对申请人及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提交基金管理委员会,由三方共同审批。
“当事人因生活面临急迫困难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比如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经法院穷尽所有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及申请执行人陷入生活困难的可以得到救助。”执行法官李鹏说,该院设立的这项执行救助基金,严格按照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为标准和依据,精准发放给确需救助的特困申请人,让更多需要救助的人能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记者 李智群 通讯员 赵海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