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主题新闻发布会

 

8月25日,齐河县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主题新闻发布会。齐河县专项办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有关情况,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齐河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要求,坚持高点站位,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接收12337平台线索4条、群众举报线索1条、部门摸排线索24条,其中,2条线索正在核查,其余线索核查完毕。政法机关共侦破养老诈骗案件5起,打击诈骗团伙1个,抓获嫌疑人27名,涉案资金468万元,为群众追赃挽损204万元。

下一步,齐河县将重点在持续宣传发动、深化行业整治和高效执法办案三个方面下功夫,切实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不断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安全感。发布会上,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分管领导同志依次回答了记者有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情况的提问。

会上还说了哪些?一起来了解一下

Q:1、齐河县文旅局创作反映养老诈骗的文艺作品《快板:养老诈骗莫上当》,在网上流传,很受欢迎、很接地气。请问齐河县在创新养老诈骗主题宣传方面,都是采取了哪些措施?还有就是,作为旅游强县,齐河在依法维护老年旅游者合法权益方面有哪些具体行动?

齐河县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光明:

齐河县文旅系统立足行业职能,开展了一系列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一是针对文旅经营单位开展宣传活动,主要是深入景区、网吧、书店、KTV、影院等,通过宣传栏、滚动电子屏、张贴海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期间累计发放宣传材料3批,包括海报80份,倡议书、政策知识宣传页2000余份;二是针对公共文化场馆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是利用图书馆、文化馆、大清河文化场馆以及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活动中心等,向群众讲解“免费旅游、养老投资、保健品推销”等养老诈骗常见套路;三是通过“戏曲进乡村”、乡村公益电影等文化惠民活动开展宣传,将养老诈骗案例以短视频或小故事的形式呈现在群众面前,活动开展以来已覆盖全县80%以上的村庄,服务群众超过40万人次;四是组织文艺工作者进行主题作品创作,通过通俗易懂的艺术形式来警示提醒群众谨防上当受骗,前期文化馆专业人员创作的音乐快板效果明显,我们将创作编排更多快板、歌曲、小品等宣传作品,向老年群众并通过“戏曲进乡村”进行广泛宣传。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们紧盯旅游市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一是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以不合理低价诱骗老年人旅游,通过强制、诱导、捆绑销售等手段,诓骗老年人以高价购买假冒伪劣保健品、奢侈品等商品,或者途中变相增加各种高额费用的违法行为。二是以老年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重点,重点摸排旅行社以预付卡、会员费、理财产品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的旅游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三是加强艺术品经营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摸排,重点摸排以艺术品经营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艺术品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严查以高价代售艺术品、收藏品、老物件等名义,收取老年人高额的代售服务费,或者骗取老年人收藏品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摸排旅行社、景区、艺术品经营单位300余家次,发现苗头性线索1条,已完成整治。

Q:2、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众多,监管覆盖面广。请问,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场监管局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中对重点行业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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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吉波:

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中,县市场监管局主要围绕老年群体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保健品”等领域,采取多种手段,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问题隐患摸排处置。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我局受理了群众大量的投诉举报,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们对19年以来各种渠道的投诉进行了梳理,以非法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及器材、用品、用具等产品为重点,摸排出涉诈问题线索9条,建立了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针对这些线索,我们逐一研究确定了这些目标市场主体的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对他们进行了综合评估,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逐一整治规范,实行销号管理,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二是依法查处涉老欺诈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广告等监管职能,动员重点业务股室加大对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线索的收集和查处力度,对商品性能、功能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目前,各股室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正在积极落实相关工作举措。

三是加强食品、保健品生产经营环节整治规范。加强食品、保健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和保健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督促食品、保健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产品安全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今年以来,共抽检食品1700余批次(含保健食品12批次),其中48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批次已全部进行了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未涉及保健食品。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按照《市场监管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加强专项行动宣传工作。聚焦违法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做好涉老“食品”“保健品”领域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印发相关政策指导读物,助推政策落地见效。加大涉老“食品”“保健品”科普宣传教育力度。另外,不断加强线索处置工作,做好涉老投诉举报办理,严格按照处理投诉举报的要求,对收到的举报线索尽快依法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对于各级专项办提供的案件线索、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线索及时依法处置。

Q:3、公安机关是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主力军。请介绍一下公安机关破获养老诈骗案件的情况?主要涉及哪几类违法犯罪?有没有比较典型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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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房安才: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最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以最快行动进行动员部署,以最实举措开展专项行动,坚持以打开路、打防并举、依法治理、综合施策,迅速掀起打击整治工作高潮。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情报信息主导侦查”理念,通过强化分析研判,全面梳理近年来养老诈骗案件,力争从中获取一批深层次犯罪线索,找到一批涉案关键人员,挖掘一批重要案源。特别是强化破案攻坚,针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存在流窜作案、结伙作案的特点,按照“快处警、快立案、快破案、快追赃”的四快要求,集中优势侦查资源,成功侦破了邹某宝等人被诈骗案、翟某凤等人被诈骗案、0507妨害药品管理案等涉养老诈骗案件,查实涉案资金88.36万元。截至目前,共侦破养老诈骗案件4起、打掉涉养老诈骗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从破获的案件看,主要涉及四种类型:

一是养老服务类诈骗。1.以开发老年公寓、打造适合老年人居住的养老社区为名,采取对外销售的方式,吸引老年人投资,进行非法集资活动。2.虚构养老服务项目,通过发放礼品、组织旅游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到租借的场地进行考察,以提供高质量养老服务为由,诱骗老年人进行投资。

二是投资返利类诈骗。1.虚构养老投资项目或理财产品,以“高息返利”“保本付息”等吸引老年人,骗取钱财。2.以“房产抵押”“帮助管理”“以房养老”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抵押房产,将抵押所得钱款用于投资所谓的 “理财项目”,最终导致老年人房财两空。

三是假冒身份类诈骗。1.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身份,以老年人子孙涉及刑事案件需要交纳“保证金”为由,骗取钱财。2.冒充民政工作人员身份,以为老年人代办养老保险、低保证明等需要“好处费”“手续费”为由,骗取钱财。

四是销售产品类诈骗。1.通过发放礼品、组织旅游、免费抽奖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加所谓的养生保健讲座、专家义诊活动,欺骗、诱导老年群体,购买假冒伪劣的保健品等,进行诈骗。2.采取文化艺术品、收藏品交易的方式,用无实物交割、约定回购等方式诱骗老年人进行投资,以此来骗取钱财。

下面,再向媒体朋友公布公安机关办理的4个典型案例情况

案例一:路某诈骗案

犯罪嫌疑人路某编造以给老年人办理社保等名义,骗取数名老年人现金共54.484万元。2022年6月18日,路某因犯诈骗罪被齐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公安提醒】老年人办理各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申请廉租房,应到相关部门、官方网站、街道社区、村委会等咨询了解具体政策,到相关部门的办事窗口、平台依法依规办理,不要相信宣传可以补缴、代缴、代办的诈骗分子。在办理过程遇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更应慎重对待,切莫抱有投机取巧的侥幸心理,不要轻信他人蛊惑、“找关系”、“走后门”,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使自己养老钱血本无归。

案例二:牟某合同诈骗案

犯罪嫌疑人牟某以向外发包养老中心装修工程的名义,利用我县三栋仿古建筑等文旅项目,签订了养老中心装修工程合同,骗取老年人数百万元。2021年11月29日,牟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齐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公安提醒】该案被害人对养老诈骗防范知识一无所知,造成轻信犯罪嫌疑人的花言巧语,甚至签订合同,导致被骗以致巨额财产损失的后果。望广大市民朋友加强对养老诈骗防范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识骗防骗能力。

案例三:山东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0年以来,山东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通过搞活动、打广告及聚集开会等方式,承诺投资返利,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导致我县大量老年人到该公司投资受损。

【公安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养老投资需谨慎,“高额回报”要小心。养老机构不能开展金融业务,不要轻信“投资返利”宣传,远离非法集资,守护好自己的“养老钱”。 

案例四:王某诈骗案

2021年10月份,犯罪嫌疑人王某在齐河县某保安公司务工期间为骗取钱财,以办理消防证、驾驶证名义骗取五名老年人23600元,并将骗取的款项用于支付房租、购买车辆及生活消费,后因事情败露、无法偿还款项,与本案被害人失去联系。

【公安提醒】老年人在寻找合适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同亲戚朋友多沟通,多了解国家法规政策,依法办理各种证照,不要轻信其他人能够违规办理国家证照的谎言,不给骗子可乘之机。

Q:4、人民法院作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一环,承担着重要的审判工作任务。请问现在进入审判程序的涉养老诈骗案件有几起?法院对此类案件是如何把握的?通过案件审理有哪些需要特别提醒老年朋友注意的事项?

齐河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丽:

目前,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有1起,是路某以办理事业单位社保名义诈骗老年人的案件,涉案金额为86万余元。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该案例入选山东法院从严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事关每一个家庭,事关国泰民安。因此,人民法院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一贯坚持从严打击,从重判处的原则,同时依法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

人民法院提醒广大老年朋友,办理社保一定要到相关部门、社区咨询政策,依法依规办理。切记不要通过找关系、走后门的违法手段办理,以免上当受骗。一旦发现被骗,要第一时间联系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机构撤回转账操作,要注意保留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客观证据,并及时报警。同时,我们也提醒做子女的常回家看看,多与老人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和近期活动,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阻止老人上当受骗并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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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少军 通讯员|曹现华 刘磊
审核|钟伟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