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需要一小推车,宁津县保店镇刘某竟在田间地头随手“捡”回一辆,不曾想,三小时就被警方抓获。
近日,宁津县公安局保店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于大爷报警求助,称其放在田地旁边的小推车丢失。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报警人于大爷表示自己当天上午在地里劳作,中午12时,将小推车停放在田地边回家吃饭,吃饭回来就发现小推车不见了。
“我已经七十多岁了,平时就靠种地为生,来来回回离不开这小推车”,小推车丢失,于大爷十分着急,“这种小推车市场上是买不到的,是我根据需求找电焊工焊制的,小推车虽然不值钱,但是正值农忙时节,庄稼地里却离不开它。”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调取周边监控,并在周边走访调查。监控显示,当日13时许,一男子骑电动三轮车行至此处,观察四周无人,将小推车搬至自己的电动三轮车上,迅速骑车逃离现场。
很快,民警锁定该男子身份,在其家中将其抓获,并查获被盗小推车。此时,距离群众报警仅3小时。经询问,该男子刘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刘某平时拾荒为生,发现该小推车后,想到自己家里正缺少这样的一个小车,偷回去正好为自己家里所用,观察四周无人便将小车偷走,为不被发现,回家时还多次变换路线。
目前,宁津县公安局依法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并将小推车返还失主,失主委托家属送来锦旗以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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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赵琳 编辑|邢仁宇
审核|张燕 终审|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