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发布《关于开展“德州慈善奖”褒扬活动的通知》,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褒扬活动,树立慈善典型,符合条件的可于10月8日前申报。
活动共设6个褒扬类别,分别为:德州慈善捐赠企业、德州慈善捐赠个人、德州慈善楷模、德州慈善典范项目、德州战疫典范机构、德州最美志愿者等奖项。
申报对象需为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在我市慈善公益领域,特别是脱贫扶贫、赈灾救济、助力乡村振兴和疫情防控等工作中,事迹突出、贡献较大、影响广泛、感召力强的企业、个人、机构、团队、慈善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推荐或自荐的方式参加,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市管社会组织及个人可直接向市慈善总会进行申报;各县市区可通过当地慈善总会进行集中推荐参评。
★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 李莉 编辑|李根
审核|李根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