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公布丨齐河榜上有名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公布山东省“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齐河县成功入选。

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聚焦“就业法治环境、就业政策环境、就业市场环境、就业服务环境、就业文化环境”等方面,在全省择优选树就业人口数量较多、工作基础扎实、思路创新有效、改革积极性高、引领作用强的县级城市作为建设试点,通过健全完善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工作机制,推进打造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的就业生态,持续提升劳动者对就业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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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岳琪 编辑|孟志远
审核|钟伟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