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办、马上办!9月起,德州交警20项改革新举措全面推行

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公布了我市改革的具体内容、时间进度和目标要求,积极回应了广大民群众的关切。

据介绍,公安部交管20项“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出台后,市车管所先后于6月29日、7月3日两次召开所务会梳理研究有关措施。为防止出现“上热下冷”的问题,实现市县两级改革同部署同推进,7月6日、7月18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先后召开全市车管系统、交警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会议。印发《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督导方案》。

强化设施保障,优化岗位设置,落实窗口服务“一次办、马上办”。在改革窗口服务方面,我市已经实现了身份证免费复印、机动车免费拓号。实现了“一窗办”,将受理、缴费、制证环节整合在一个窗口完成,实现一次排队、一次办结。落实通道式查验。市车管所搬迁后,改进查验区建设,整合照相、拓号、受理、审核、PDA查验等业务工位,实现一次排队、“通道式”办理。落实“自助办”。市、县两级车管所配齐车驾管业务自助服务终端、违法处理机、自助选号机、自助体检机四类自助设备。

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落实车驾管业务“网上办、掌上办”。积极与德州市公安局“公安微信服务平台”对接,群众通过微信平台点击可直接进入12123APP办理车驾管业务,掌上办理更加便捷。积极协调邮政部门,合作开发了“警邮便民通”APP业务办理系统,首批开办期满换证等28项业务,于7月份上线试运行。推进交通事故网上快处快赔。交管12123平台在线快处功能全面开通,与中国人保财险德州市分公司联合印发《加强警保联动 提升交通事故理赔服务实施方案》。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保险监管机构的协调沟通,建设了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综合服务中心。

延伸下放业务,落实车驾管业务“就近办、便捷办”。业务“能放则放”。除必须仅由市车管所办理的业务外,全部业务下放到大队车管所,经总队批准,直属一、禹城、临邑三个大队车管所首批开办进口车业务。协调号牌制作企业,在直属一、直属三、禹城、临邑、武城、宁津大队分别增设一处小型车制牌点,覆盖率达60%。推进考试业务下放。2015年将科目一考试下放至13个县级车管所,支队决定在禹城、临邑、乐陵大队分别自建科目二、三考场各一处,方便群众就近考试。广泛布建服务站点。将补换领机动车行车证等11项车驾管业务和交通违法处理业务下放至21个“所队合一”派出所,缩短服务半径。

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车驾管业务“依法办、规范办”。市车管所建设了集成监管系统,设置独立的监管中心,各大队设立监管分中心,实现两级监管。市车管所监控中心对查验、检验、考试业务及各业务大厅、机动车安检机构、机动车回收报废企业等场所进行全覆盖监管,落实每日、每周、每月分析通报制度,促进业务规范。

“当前,20项‘放管服’改革新举措正在加快推进。下一步,我们要借鉴先进地市经验,补齐工作中的短板,适应时代新发展,满足群众新要求,推进交管各项改革措施在我市全面落地实施,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交警支队长周兰敏介绍。

记者 杨德林  通讯员 马少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