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中小学一级教师可由县市区评审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助推创新创业,在去年下放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评审权限的基础上,我市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自2018年起,授权德城区等县市区和有关单位组建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对相关职称进行评审。

其中,授权13个县市区组建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县市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的评审;组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评审;组建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县市区技工学校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评审;组建党校教师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地党校讲师资格的评审;组建农业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县市区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资格的评审。此外,首次探索试点在人才智力密集的大型企业组建中级评委会。授权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组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工程师资格的评审。

在确保人才评价质量的基础上,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将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干事创业的活力。评审权限下放后,市人社局将主要做好政策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模式,进一步畅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通道,让用人单位满意,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满意。

记者编辑 尹晓燕

通讯员 王少飞 李丽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