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法院“前科消灭”经验再登央视《少年法庭(三)》!德州少审感悟:青春再起航的护卫舰

近日,央视CCTV-12播出的5集大型主题纪录片《少年法庭(三)》中,乐陵市人民法院探索建立的失足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等教育感化挽救系列措施,作为成功的改革试点经验在节目中播出。德州中院少审法官撰写了“青春再起航的护卫舰”感悟,诉说投身少年审判事业的情怀和信念......

几年前,乐陵法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探索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多部门联动的、附条件的失足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这一模式,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失足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实施意见》、《失足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实施准则》,明确规定“前科消灭”是指在复学、升学、就业、担任无法律明文限制的公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免除前科报告义务,前科消灭后重新犯罪构成累犯的除外。

“前科消灭制度”按照失足未成年人所获刑期划分为四种情况,对每种情况的前科消灭情形和条件分别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这一模式,以其实用性、可操作性、关爱性、创新性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产生了积极影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新闻媒体、各大网站均积极报道,省高院、德州市委、中院以及乐陵市委主要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给予肯定,全国性的研究会多次邀请乐陵法院法官到会发言。“前科消灭制度”在乐陵法院积极探索和实践中,为那些失足的孩子们争取了重生的机会和法律的宽容,为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提供了实践依据,让更多失足孩子拥有了梦想和希望。

青春再起航的护卫舰

少审法官从来不是就案办案。审判延伸是少审工作的重要部分。一般的刑事案件是以宣判作为结案节点,但对于少审而言,宣判却是延伸工作的开始。审判延伸工作以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为核心,根据案件实际,形式多种多样:诉中心理干预、诉后定期回访、基地帮教、前科封存等,这一系列工作,内容琐碎繁杂,形式灵活多变,自然占用了法官大量的精力。即便如此,少审法官们虽然面临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依然一丝不苟地将这项工作贯彻始终。原因在于:

避免失足少年二次犯罪的社会需要。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部门,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是首要职责。所以,少年审判延伸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重要一环。考虑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尚在发育的特点,若不去关注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只注重犯罪行为的惩罚,对他们一判了之的话,这名被告人很有可能因为感受不到关爱和温情,而自暴自弃二次犯罪,这显然不是未成年人审判的初衷。通过大量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审理,可以发现多数未成年人犯罪是一念之间的事。被善待的美好经历会在关键时刻召唤出内心的善念,会使这些孩子最终放弃犯罪。所以,对失足未成年人来说,简单粗暴可能会使他们二次犯罪,但细致宽容可能会让他们迷途知返。

满足失足少年回归社会的迫切需求。刑罚是有期限的,罪错未成年人最终还是要回归社会。他们中的大多数是因为一时冲动实施犯罪,本身就是社会环境、家庭教育的受害者,挽救是促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的最佳选择。相较与其他诉讼阶段,法院审理阶段是挽救教育的绝佳时机:公诉人指控犯罪的震慑教育,未成年人父母的亲情召唤,能促使未成年人充分认识错误,幡然醒悟。审判中对未成年被告人心理干预,解开他们与父母、与过往经历间的心结,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等,这一系列举措对未成年人的服刑改造和回归社会具有积极意义。

但愿世间无疾苦,不怕架上药生尘。从圆桌审判到席位设置,从心理干预到社会调查,从基地帮教到前科封存,少审法官用慈母般的柔情呼唤迷途少年,用医者般的仁心重启全新人生,以法律标尺引领他们返回社会的道路。( 李 敏 )

少年强,则国强!

少年兴,则国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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