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自然资源部督察组到山东督察禹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认为禹城改革试点在制度建设和实践操作上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指的是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2015年3月,禹城市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县市,随着改革深化,又启动了“入市”“宅改”,是山东唯一全面展开三项试点的县市。
“自2015年我市启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特别是2016年9月统筹推进‘征地’和‘入市’两项试点工作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深入探索、大胆创新,初步打造了既符合中央精神又符合群众利益的土地制度改革‘禹城模式’。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趟出了新路子,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了独具禹城特色的系列创新成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出了新经验,在全省范围内颁发了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市政府党组成员,德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禹城市委书记张安民说。
重民意,勇闯改革深水区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十分敏感复杂,是难啃的“硬骨头”。随着农村发展形势和生产方式深刻变革,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变革势在必行。禹城市委、市政府积极用好全国试点机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三权”分置制度的有关论述,结合禹城实际,在政策、制度、机制、程序、方法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大胆试验、大胆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禹城市在征地制度改革方面,对征地范围进行了界定,在规范征地程序和多元化保障上进行了有力探索;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按照同地同权、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要求进行了积极探索,目前2000多亩土地准备交易入市。
改革能够顺利推进首先缘于禹城市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制定了严密科学制度体系,充分保障了农民权益。“我们制定了‘一评估、两协商、三公告、四协议’程序,保证每个环节都在群众监督之下,符合绝大多数群众利益。”禹城市长滕海强介绍,譬如“两协商”,征地前,与群众积极协商,告知土地用途,征求群众意见;征地过程中,建立民主协商机制,由乡镇政府(街道办)组织被征地村(组)召开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2016年4月24日,禹城市首先在十里望回族镇杨楼村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试点,讨论表决龙鑫阀门有限公司及瑞通汽车两个项目用地共46.01亩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等事宜。会议应到村民43户,实到村民37户,签字通过率达到100%。
为保证改革顺利推进,禹城市成立了以张安民为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下设8个专业工作组,统筹负责试点工作。专门组建了正科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试点的组织、协调、实施等具体工作。先后赴西安、重庆、成都、武汉等地学习征地制度改革工作经验。同时也多次组织考察组到外省试点地区深入学习改革经验,为创新推进改革试点提供了有益借鉴。
保权益,形成多元保障
改革成功不成功首先要问农民群众支持不支持?农民群众利益是否得到了保障?为确保农民群众成为土地制度改革的最大受益者,禹城市探索形成“一代管两提高三保障”模式,最大限度增加群众收益,保障群众权益。一代管,专门成立资金管理机构,负责代管被征地农民补偿资金。两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从原来3.6—4.4万元/亩提高到5—5.8万元/亩,平均提高35%;征地社保补贴标准由原来1万元/亩提高到1.5万元/亩。三保障,在养老保障方面,制定《禹城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将被征地农民纳入企业职工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在住房保障方面,制定《禹城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通过产权置换、货币补偿、发放补助、留地留物业等方式保障农民住房权益;在就业保障方面,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和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开展免费再就业技能培训,引导用地单位招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征地农民。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预存款制度,调整制定了《禹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收益。
漂亮整齐的教学楼,宽敞明亮的教室,专业化的风雨操场以及标准化的室外操场……走进禹城市迎宾路小学,一座美丽校园呈现在眼前。迎宾路小学用地位于市中街道城角韩村和老城北街村,占地48.58亩,其中征用城角韩村土地33.62亩,老城北街村土地14.96亩。“2016年4月28日,市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在我们村组织召开村民会议,讨论表决补偿方式,城角韩村群众一致同意资金代管。资金代管不仅能保障资金安全,还能保证农民收益。”城角韩社区主任徐根利说。
禹城市规定,在被征地农民及集体自愿的前提下,由政府按照征地补偿折算的年最高固定收益率,采取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银行机构代管征地补偿资金,并签订合同,由代管机构按合同约定的年收益标准,按年支付给被征地农民,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利益。目前,禹城市已与6个乡镇67个村,签订征地补偿资金代管合同,共涉及土地100宗4120亩、金额2.1亿余元,受益群众达3.5万人。
算出农民受益账。禹城市根据近5年征地情况,选择3个片区,分别测算征收农民集体土地产生的平均土地增值收益,通过测算,土地增值收益在农民集体与政府之间的分配比例为:住宅用地29%:71%,商服用地9%:91%,工业用地67%:33%,为政府科学决策、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提供了依据。同时,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健全完善住房、养老、就业等保障机制,确保了被征地农民的权益不受损。
进一步加大探索,稳步推进“三项改革”
2017年12月1日,全国深化统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会议后,禹城在土地征收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两项试点基础上,增加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会后,禹城市进一步强化组织力量,紧紧把握三项试点内部联系,深入统筹推进“征收”、“入市”和“宅改”试点,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禹城市在宅基地有偿使用工作中遵循“政府主导、村委实施、群众自愿”的整体思路,按照“七步工作法”,严把宣传关、审核关、剖析关、收费关、退出关、收益关、督查关,稳步推进宅基地有偿使用工作。该项工作涉及的12.8万户群众中,超标准占用宅基地的5.6万户,由于政策接地气,标准合理,宣传到位,仅用不到半个月时间,就全部完成,累计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765万元,有效的壮大了集体经济,巩固了村集体对宅基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益。
在顺利开展宅基地有偿使用工作基础上,禹城市启动了村内空闲地和废弃宅基地收回整治工作。目前,全市已收回宅基地1000余处680亩,闲置资源进一步得到盘活利用。如辛店镇任庄村,共收回包括20余处宅基地的土地35亩,进行整治后全部统一发包,资源得到了盘活,集体得到了收益,群众得到了实惠。
深入探索开展农村新型社区不动产权登记发证工作,明晰农民的资格权和使用权。禹城市以房寺镇张安社区为试点,开展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发证工作,重点对新型农村社区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进行探索,对符合申请宅基地的迁入的343户村民进行了颁发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保障了农民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让村民吃了“定心丸”。
记者|杨德林 通讯员|庞占英 聂跃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