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武城县人民检察院对陈光跃、张朝峰等人提起公诉


武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光跃受贿一案提起公诉


近日,武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武城县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陈光跃(主持工作)以受贿罪向武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光跃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陈光跃,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武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光跃作为武城县交通运输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运输从业单位及有关人员给予的贿赂款,为相关单位、人员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武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朝峰等人贪污一案提起公诉


近日,武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武城县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副队长兼一中队中队长张朝峰、队员任风彬、曹宝成、火风阳以贪污罪向武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张朝峰等四名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张朝峰等四名被告人。武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朝峰、任风彬、曹宝成、火风阳作为交通监察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共同侵吞在执法过程中应上缴财政的款项,数额巨大,均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