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交警直属一大队:突遇事故陷困境 救助基金暖人心

近日,市民贺某某驾驶小型轿车由大学路银座西口驶入湖滨大道时,其车与由西向东通过湖滨大道的马某某发生碰撞,致使马某某受伤。经诊断马某某病情危重,为开放性颅脑损伤特重型、脑疝、脑挫裂伤、创伤性硬膜下血肿、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等。高昂的治疗费用,让一家人顿时乱了手脚。

案件受理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与马某某家属取得联系。经后续评估,马某某符合救助基金垫付条件,民警第一时间告知伤者家属有关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政策,并协助伤者家属申请办理救助基金,开辟绿色通道为伤者先行垫付医药费,解决了伤者家属一时筹不到资金的困扰,减轻了事故给马某某家庭带来的经济压力。后经市救助办审批,帮助马某某申请到重症监护室期间的救助基金150767元,顺利完成了此次救助垫付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项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机动车“交强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在不能得到及时救助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减少因交通事故后未得到及时救助而造成的受害人死亡、残疾及病程的延长。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主动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帮助事故伤者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使伤者得到及时治疗救助,解群众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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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乐
审核|王秀青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