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2起死亡交通事故当事人均未规范佩戴!德州市民务必注意!

系好扣带,正确佩戴

当可怕的交通事故来临

头盔是骑乘者的最后一道防线

规范佩戴,才能防止头部致命伤害!

安全头盔是保护生命的屏障!!!

近日,在我市发生的2起死亡交通事故,均为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且2名死亡当事人均未规范佩戴头盔。

警 钟 长 鸣

●8月26日14时许,天衢新区东方红路与广川大道交叉口,刘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东方红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广川大道交叉口时,其车与由南向西王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接触碰撞,造成王某某受伤。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王某某未按照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加重了事故后果,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8月26日18时许,在天衢新区大学东路岔河桥东首,董某某驾驶小型客车沿大学路由东向西行驶,其车与由北向南骑行电动车横过马路的张某某发生碰撞,致使张某某及电动自行车乘车人邢某某受伤,骑行人张某某未佩戴头盔加重事故后果,经抢救无效死亡。

2起死亡交通事故的发生令人痛心!事故出于麻痹,安全源于警惕。事故原因公安交警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如果当事人能够做到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或许就能在危险的时刻保住一命,如果大家都能守法出行,或许事故就会避免;但是,没有如果......

血的教训再次警醒我们

引以为鉴、遵规守法、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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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乐 来源:德州交警
审核|王秀青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