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0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批复我市为智能建造省级试点城市。为贯彻落实省关于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任务要求,2023年4月28日,市住建局等9部门联合制发《德州市智能建造省级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23-2025)》。
为进一步加快智能建造应用推广工作,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按照《关于印发<德州市智能建造省级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23-2025)>的通知》要求,市住建局对各建筑工地智能设备应用情况、德州市智能建造装备生产企业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了常用智能建造设备、常用智能建造平台系统、智能建造企业名单;结合其他地区建筑机器人应用情况,形成了德州市智能建造设备和企业推广目录,共36项,供企业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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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 杨公进
编辑、审核 | 张志宁 终审 | 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