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该法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更好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在第113个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武城县检察院针对用人单位未充分保障产假期间妇女工资待遇等问题,开展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生育不仅是妇女个人权利,更是社会责任,妇女生育期间劳动社会权益保障对于保持人口均衡发展,促进社会发展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妇女生育期间的薪酬待遇有特别规定。但是侵害妇女生育假期间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2023年1月武城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辖区内多家单位对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保障不到位,未落实妇女在产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得降低的法律规定,侵害了妇女应当享有的权益。
按照法律规定,武城县检察院依职责对相关事实开展了调查取证,为确保办案效果更加公平公正,武城县检察院邀请武城县妇联、县总工会、行政机关、部分企事业单位及人民监督员进行检察公开听证。听证围绕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否违法、监管部门是否应当监管等问题进行。在形成一致听证意见后,武城县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积极履行职责,依法监管,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近日,武城县检察院了解到,行政机关已责令有关单位整改,同时对全县企事业单位妇女劳动保障权益情况行为开展监察。工作过程中,武城县检察院开展宣传普法活动,通过发放手册、现场解疑答惑等方式,向群众解读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
下一步,武城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强与县妇联、县总工会的协作配合,聚焦妇女权益保障领域,更好承担起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重要任务,不断优化妇女权益保障发展环境,倾力为“半边天”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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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高振博 编辑|张丽娜
审核|李智群 终审|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