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代缴取暖费打折”骗局!德州市热力发展有限公司提醒用户选择正规渠道缴纳取暖费

11月1日,德州市热力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声明,提醒市民警惕近期微信朋友圈内流传的“代缴取暖费打折”等信息,这类信息都是诱导用户通过非正规渠道缴纳取暖费。为避免市民财产损失,建议广大市民提高警惕,选择正规渠道缴费。如有疑问,可拨打市热力发展有限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5086711咨询。

德州市热力发展有限公司声明,未委托任何非正规金融机构代收取暖费,市民要选择公司公布的缴费渠道缴纳取暖费,不要轻信类似“优惠代缴”骗局。凡通过非法渠道缴纳取暖费的行为公司不予认可,对于冒充市热力发展有限公司名义实施诈骗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据悉,德州市热力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4年度取暖费价格执行徳价发【2008】第101号文件。即:按建筑面积居民取暖费为22元/㎡;非居民取暖费为30元/㎡;城市低保户取暖费为15元/㎡。如遇价格调整则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缴费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11月10日(节假日不休)。

持供热缴费卡用户可通过“德州市热力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微信“生活缴费”、支付宝“生活缴费”在线缴费或到青岛银行、德州农商银行、德州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市内任一网点及德州市热力发展有限公司客服大厅和能源综合服务大厅进行缴费;非持卡用户由小区管理单位统一收取;城市低保户应持有效期内的《低保证》、身份证、本年度《低保金领取存折》最新支取记录、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合同)的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到热力公司客服大厅办理,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低保减免”审核后再缴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姓名须与房产证产权人一致(或夫妻关系)。    

持现金到客服大厅缴费的用户,请于当日16:00前办理;持有供热缴费卡的用户如需发票,请持缴费收据及身份证到市热力发展有限公司客服中心发票业务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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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乐 通讯员|姜炜晨
审核|王秀青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