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监管工作中积极推行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抽查,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力度,促进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一是创新监管举措。根据上级制定的信用风险分类措施,针对不同信用风险类别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统筹推进重点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相结合,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基础上,根据行业风险特点,建立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度,全面梳理职责范围内的重点监管事项,明确监管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等内容,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管。

二是推进“信用+”差异化监管。一是按照企业信用风险等级高低实施分类管理。对零风险的市场主体实行守信激励、审慎监管;对风险等级低的市场主体,实行宽松监管,采取少抽查或不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管;对风险等级中等的市场主体,实行常规监管;对达到高级别风险等级的市场主体,实行严格监管。二是实施差异化监管。按照信用风险等级确定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风险等级高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风险等级低的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差异化监管,从而做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更好地发挥信用在监管中的作用。

三是实现监管的精准化。结合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系统平台的市场主体分级分类数据,通过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统一随机抽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市场主体,加大对高风险企业的抽查比例和监管力度。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实现监管的精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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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张丽娜
审核|李智群 终审|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