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18日为公积金贷款的按月冲抵还款日,21日为当月扣款日。这段时间,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会集中性接到还款方面的咨询电话。
“你好,我第一个月还款数不对啊,当时算着是每个月还1750元,我选择月冲,咋给我扣了1900多元啊!”职工肖女士拨打热线电话咨询扣款问题,反映扣款额度跟贷款时计算的月还款额不符。无独有偶,办理了异地公积金贷款的刘先生也对还款额度抱有疑问:“我记得当时银行给我说每个月还3100元,21日扣款的时候才扣了2600多元,不是你们漏扣了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作出细致解答,告知职工对于月还款额度“不准”的情况,主要是针对首月还款,因首月还款金额按照贷款发放日到次月扣款日的实际天数计算本息,因此首月还款金额比起贷款计算的月还款额都是或多或少的。肖女士放款时间为11月10日,到12月18日为第一个月,多于一个自然月,要计算38天本息,而刘先生放款时间为11月27日,到12月21日还款就要计算24天本息,所以首月还款也要比计算的月还款额度少一些。
职工贷款时,签订的《面签笔录》中对此也有明确提醒:公积金发放当月不需要还款,第一次还款金额按照贷款发放日到次月扣款日的实际天数计算。建议首次还款时,公积金账户或还款银行卡保留两个月的还款金额,以免扣款失败形成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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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尹晓燕 通讯员|隋月婷
审核|冯光华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