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交警:救助基金雪中送炭 打通急救“绿色通道”

近日,市民刘某某驾驶轿车沿华孚路由北向南行驶,与沿联兴路由东向西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的刘某某发生碰撞,致使刘某某受伤,被诊断为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脑挫裂伤、硬膜下血肿等。高昂的治疗费用让一家人乱了手脚,一时无法筹措。

经评估,刘某某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条件。德州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城区第一服务站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积极联系刘某某家属办理手续,成功申请到救助基金15.98万元,解了群众的燃眉之急。

事故猛于虎,开车需谨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项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机动车“交强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在不能得到及时救助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减少因交通事故后未得到及时救助而造成的受害人死亡、残疾及病程的延长。这是一种应急性救助基金,当紧急情况消失或已得到相关赔偿后,事故责任方或受救助方应及时返还垫付的费用,以便救助基金的循环救助使用,帮助更多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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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乐 通讯员|王海燕
审核|王秀青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