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行动
实现兜底民生向品质民生转变
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依托“大数据+铁脚板”,高标准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重新归集摸底排查、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信访调查等渠道信息,涵盖乡村振兴三类“监测对象”、自付医疗费用较高人员、残疾人等11类数据,同时完善以县、乡、村工作人员为主要力量的主动发现队伍,定期摸排走访重点人群,及时发现救助需求,提供精准救助。
完善基础型、发展型、服务型救助帮扶措施,利用大救助平台对低收入人口家庭教育、医疗、住房等救助事项,从发现、鉴定、救助、帮扶到反馈,实现闭环管理。
推进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对象与基本生活救助对象数据互通互联,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实现数据共享协同落实,救助政策融合衔接。
提升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创优能力,开展社会救助创新实践优秀案例等评选推介活动,制定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政策,将《德州市社会大救助管理条例》列为本年度立法调研项目,力争率先出台社会救助领域地方性法规。
实施老龄与养老融合发展行动
实现救助型养老向普惠型养老转变
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健全养老工作领导体制,理顺工作机制,围绕“资源怎么招引、怎么养得更好、资金怎么筹集、怎么做好监管”做好规划、精准发力,力争让所有社会老人都能享受到适合自己的贴心服务。
完善养老体系,积极落实《德州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加强机构养老,改造提升农村养老机构质量,今年计划新增养老护理床位800张以上。
抓好社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管理与运营,提升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的运营率。大力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提质增效,进一步落实政府为困难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开展探访关爱服务试点工作。
聚焦老年人需求,推进助餐服务与慈善、志愿服务等有机结合,把服务、照护、关爱融入其中。
实施社会事务暖心惠民行动
实现为民服务“有态度”向“有温度”转变
积极推进婚俗改革,通过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倡导简约适度婚俗礼仪、培育文明向上婚俗文化、传承良好家风家教等活动,教育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构建新型婚育文化,探索社会力量助力婚俗改革新形式,不断巩固改革成果。
深入推进殡葬改革,今年计划新建(改扩建)公益性安葬(放)设施36处,各地要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做好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选址,确保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扎实开展精康融合行动,总结经验做法,推广优秀案例,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质增效。
持续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推进救助管理区域中心站试点建设工作,实现救助管理工作要素资源区域内统筹互补,提升工作效能。
实施慈善事业爱满州城行动
实现“付出型”向“互惠型”转变
加强慈善网络体系建设,重点推进镇街级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工作,构建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慈善网络体系。
打造一批建设规范、富有特色、成效突出的社区慈善基金,形成全市“温心家园”社区慈善基金项目矩阵。
拓展全市慈善十大品牌项目内容,重点打造“乐享桑榆”慈善助老之助老食堂项目、“倾心乡见”乡村振兴之乡村路名牌项目、慈善福彩联合体项目等。
实施儿童关爱质量提升行动
实现阶段性关爱向全过程关爱转变
坚持“儿童利益优先”原则,按照“1个品牌、3类儿童、5项行动、3个成效”的思路,落实好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工作,即深耕“德关爱”1个品牌建设,聚焦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3类群体实际需求,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儿童收养登记规范提升、儿童关爱队伍赋能5项行动,实现救助保护、关爱保护、权益保护3个成效。
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坚持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和市县乡村“四级共建”,打造协调、指导、信息、培训“四个中心”,夯实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活动、有效果“五有阵地”,搭建临时监护、个案会商、便捷救助、社工服务、基层赋能、宣传引导“六个平台”,把工作抓实抓细。
今年要进一步扫除关爱盲区,提升困境儿童关爱水平,对从供养机构走向社会的孩子,坚持“扶上马、送一程”,为他们排忧解难。
实施社会组织强基突破行动
实现规范管理向搭平台、搞服务转变
充分激活社会组织的社会效应,围绕民政职能“聚资源、求支持”转型发力。将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纳入各级社会组织工作协调议事机制工作内容,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积极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组织孵化环境和氛围。
开展“百社帮百村”活动,优选100家社会组织对接帮扶100个村居,有效发挥社会组织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