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展建设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一体化审批改革试点工作,试行“以环境管理要素为筋骨的新型环评报告模式”,推动实现环评与排污许可内容上的高度衔接。目前,已在齐河县、天衢新区、平原县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了两项许可事项“同步受理、同步审批、同步发证”,一体化办理办件时间较分别审批可提速40%。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围绕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持续提升环境监管效能,从源头管理上帮扶企业提升环境守法意识,从环境准入上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从执法监管上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和群众认可度,建立了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对正面清单内企业实行分类差异化监管,免于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加大正向激励力度。依托排污许可等管理平台,充分利用走航监测、无人机等先进设施设备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非现场检查总数1236家次,非现场检查占比49.8%。
同时,坚持依法行政,把服务企业融入执法监管全过程,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秉持过罚相当以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违法行为轻微、无环境影响后果、符合免罚条件的行为,依法实施免罚,督促企业立行立改,2024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免罚案件18件。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编辑|董天力 通讯员|闻芳
审核|王贺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