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地帮助我市灵活就业群体安居乐业,日前,我市印发《德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方案》,完善灵活就业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
适用范围更广泛。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广泛运用,就业形态、用工方式等方面发生了较大变化,灵活就业人员已成为城市就业的重要主体。我市印发《德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方案》方案更清晰地界定了灵活就业人员的范围,进一步保障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制度使用权。
缴存使用更灵活。根据灵活就业人员收入特点,制定多种缴存方式,可按月、按季或按年缴存。灵活就业人员在使用住房公积金方面门槛更低,不受使用频次、用途等方面的限制,也可根据自身情况随时停止缴存。
配套政策更完善。协调总工会、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等11个部门,分别从缴存补贴、租房支持、贷款额度、购房类型、税收优惠、公共服务等16个方面,全方位为灵活就业人员稳业安居提供政策支持。
服务形式更多样。畅通网上服务厅、微信公众号、宜居德州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多个服务渠道,实现7*24小时不间断服务,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提取全部实现线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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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尹晓燕
审核|冯光华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