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心理门诊搬迁至德州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同时西院区停止相关服务。
搬迁后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位于东院区门诊楼2楼,搬迁后的心理门诊地点位于东院区2号楼3楼。有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患者可到搬迁后的位置办理业务。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准备好新生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领取《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通讯员|季冬 编辑|邢仁宇
审核|滕璐 终审|李玉梅
1月14日,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心理门诊搬迁至德州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同时西院区停止相关服务。
搬迁后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位于东院区门诊楼2楼,搬迁后的心理门诊地点位于东院区2号楼3楼。有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患者可到搬迁后的位置办理业务。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准备好新生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领取《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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