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夏津县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经理岗位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项目经理岗位人员(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作风严谨。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吃苦耐劳精神,并能适应一定的加班工作量。
(四)勤奋敬业,责任心强,勇于担当,有团队意识。
(五)认同并遵守公司的工作理念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则。
(六)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或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背景调查、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报名及网上初审时间
2025年4月21日14:30—2025年4月25日16:00
(二)资格复审
网上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需携带网上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线下审核。线下审核时间: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报名网址
https://zpks.gprcw.com/nindex/?ecode=xjxctjtzp,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入口,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进行选定岗位报名。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职位资格证明(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工作经验及能力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历、项目成果、项目角色、专业成果、技术方案、施工设计等)电子版信息。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在面试环节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审核提交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修改后需提交审核。报名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公开招聘只进行面试考核,招聘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设定最低合格线60分,报名人数不限制,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2.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附件2),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考试聘用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网上初审及资格复审后,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时间、地点、成绩等有关要求将在夏津县政府网、夏津县城乡投资发展集团公众号、报名网站予以公告,报考人员要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因信息错失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个人承担。
(一)面试
面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人员需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面试地点及其他要求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分岗位进行。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最后名次分数相同者,对同分人员当场进行二次面试,按二次面试成绩选择高分者进行公示)。
(二)资格审查及背景调查
资格审查及背景调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报名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交材料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五、体检
(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报名人员成绩进行排名,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如有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以电话通知为准。
六、公示聘用
按考试成绩、背景调查、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在夏津县政府网、夏津县城乡投资发展集团公众号、报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资待遇
相关薪资待遇按照夏津县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同等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二)夏津县城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相关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解释权。
(三)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夏津县城乡投资发展集团公众号、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4-506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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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邢仁宇
审核|李艺 终审|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