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德城区针对农业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权责不清、办案效率不高等问题,统筹谋划、因地施策,科学设计基层综合执法改革路径,积极探索农业基层综合执法新模式,着力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厘清职责到一线
科学梳理执法权责清单。根据“镇级急需、易于识别、便于操作”的原则,全面清理、优化和精简执法事项,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动态调整执法事项清单,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一律取消。对长期未发生且没有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执法事项大力清理,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切实防止执法扰民,提升规范执法效能。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农业行政执法办案“三项规定”,积极推行阳光办案,增加执法工作透明性,确保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在法治框架内开展、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着眼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水平,行政执法既要有力度,还要有温度,做到良法善治。围绕培训有计划、执法有章程、操作有模板、结果有量化,统一标识、流程、着装等各类执法要素,推动镇域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强化不同层级、不同区域农业农村部门间的执法协作和协调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完善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情况通报和案情会商,发挥联合执法作用。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明确移送标准和程序,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确保农业综合执法在基层走深走实。
人员下沉到一线
精简整合执法队伍。从职责定位、执法主体和队伍建设三个层面上积极探索“局队合一”执法新体制,实现部门内“一支队伍管执法”。制定《德城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改革文件》,在明确执法机构和人员划转认定标准和程序基础上,将兽医兽药(含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饲料、渔业、 种子(含种畜禽)、化肥、农药、农机、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等分散在区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剥离,重新组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执法人员下沉到基层一线,实行网格化管理,以区农业农村局的名义行使执法权,承担日常检查和一般违法案件查处,集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创新人员下沉管理模式。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向各镇延伸机制,整合区农业农村局设在各镇的动检站和兽医站等基层力量,承担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和动物防疫等工作,探索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执法机制,切实提高一线执法效率。
加强对涉农协会的规范化引导。强化对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种养殖协会、农资经营协会等涉农协会的规范化引导。督促、引导涉农协会发挥行业管理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主动维护公平、公开的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品牌荣誉,确保农资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德城区农业农村局执法队员进行农资市场检查
精准普法到一线
深入经营门店。在农资经营环节,易发生销售假劣农资、经营者不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违法行为。重点针对辖区内农资经营门店从业人员开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方面普法。
深入新型经营主体。在种养殖基地(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易发生不执行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生产管理档案不完善、违规生产造成环境污染等违规违法行为。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普法宣传。
深入执法薄弱区域。在偏远乡村、省域交界地区,易发生流动摊贩无证经营、农资忽悠团等违法行为。重点针对农村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开展辨杂识假、自我维权等方面宣传。
深入田间地头。在农村蔬菜种植和畜禽养殖散户中,易发生使用禁限用农兽药、不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等违法行为。重点到田间地头、乡村集市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两高”解释》等普法宣传。截至目前,共举办普法集中培训8次,开展普法下乡进村普法宣传5000人次,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300人,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0000余份。

德城区农业农村局执法队员下乡进行普法宣传
调解维权到一线
聘请社会人士参与涉农维权纠纷调解。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群众细心讲解工作制度,对于涉农纠纷多与群众沟通,坚持能调尽调、多元调解原则,尽早尽快尽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秉承在法律、情理、民俗中寻找最大同心圆理念,在解决涉农纠纷中普法,既合理合法解决了矛盾也提升了农民法律知识,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成立涉农维权调解中心。由执法业务骨干、农业技术专家、法律专业人士、人民调解员等25人组成,负责涉农纠纷维权调解工作指导、组织专家进行田间鉴定评估和跨镇街及重大复杂纠纷事件维权调解工作。
联合镇街成立为民助农调解室。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治理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区农业农村局联合镇街分别在黄河涯镇和二屯镇创新成立“为民助农”品牌调解室2个,由黄河涯镇、二屯镇执法中队、司法所、村级调解员代表组成,负责镇街涉农纠纷受理登记、上报、调查取证、现场调解、信息反馈等工作。今年以来,执法人员已调解涉农纠纷18起,积极引导辖区内群众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筑牢人民调解堡垒围墙,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群众满意度得到极大提升。

德城区农业农村局执法队员涉农纠纷进行现场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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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改革 编辑|许欢
审核|宋延涛 终审|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