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县(市、区)拟确定名单公示,全省拟确定39个候选县(市、区)为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试点,禹城市、齐河县、德城区名列其中。
为更好地开展试点工作,我省明确了《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参考标准》,包括思想引领、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等11个方面97项工作参考标准,同时设定了“负面工作清单项”,建立退出机制,加强动态管理。“下一步,我市将根据试点工作标准和六大保护主题,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升未成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负责人杜金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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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编辑|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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