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交警:事故救助基金及时救助暖人心

近日,韩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岔河西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发生地时,其车与姜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使姜某受伤。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展开细致的现场勘查及调查取证工作。

经民警后续了解,姜某病情较重,正在重症监护室抢救,其被医生诊断为创伤性休克、踝关节脱位、创伤性胫后动脉损伤、胫神经损伤、胫腓骨下端骨折等。突发的事故加上重症监护室每天高昂的费用,让姜某一家人顿时乱了手脚,一时无法筹措,经救助办工作人员评估,姜某符合救助基金垫付条件,德州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城区第一服务站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向伤者家属讲解救助基金政策,并开具救助基金告知书,随后救助基金服务站立即开启救助程序,后经市救助办审批帮助姜某申请到重症监护室期间的救助基金拾万元整,及时解决了伤者姜某后续的治疗费用,帮助伤者姜某一家解决了困难,顺利的完成了此次救助垫付工作。

本次社会救助基金的办理充分体现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关键时刻能够及时救助伤者,维护了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救助站始终坚持“依法救助、规范管理、公开公正、和谐惠民”服务理念,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民生稳定“调节器”的积极作用。同时德州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务必提高交通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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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乐 通讯员|张亚磊
审核|王秀青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