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大数据赋能作用,夏津县公证处积极推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推行“无证明公证”,解决了群众在办理公证业务时无须再提供纸质版证明及证件的问题,提高了司法公证办事效率和群众办事便捷度,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一是梳理“用证”清单,梳理所有公证申请事项和所用证照类型,形成具有夏津县公证业务电子化证照“免提交”清单。二是公证处业务人员均开通德州市电子证照查验系统账号并配置相应证照,群众到公证处办理业务时,在没有携带身份证等证件的情况下,公证处人员帮助群众通过“爱山东”亮证,工作人员利用查验平台进行核验,保障了信息的真实性。
群众通过“爱山东”申请电子证照,只需向公证处提供电子证件信息,无须提交纸质版证明原件,不但提高了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同时实现了“材料”的减负,增强了群众办理公证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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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琳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