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住建局获评省级“无废机关”称号

近日,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2024年山东省“无废细胞”建设情况的通知》,并公布2024年度山东省“无废机关”名单,乐陵市住建局获评省级“无废机关”称号。

本次获得“无废机关”称号的单位全省共224个,其中德州市共有11个。

自“无废机关”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乐陵市住建局高度重视,聚焦“绿色办公、低碳出行、节能降耗、垃圾分类”等方面,扎实开展“无废机关”建设工作。

加强基础建设,落实机制保障。该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无废机关”创建领导小组,制定《乐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形成领导有力、责任明确、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推行绿色办公,倡导低碳出行。乐陵市住建局始终践行绿色办公理念,加大节能降耗宣传力度,在公共区域张贴节约用水用电、双面打印等节能标语,各类办公设备保证“零待机”;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倡导会议形式采用电视、电话等方式召开;在建筑项目审批环节,鼓励建设单位采用绿色建筑材料和节能技术,减少建筑垃圾产生,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同时,积极倡导“135”绿色出行(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以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开展“每周少开一天车”“低碳出行”等活动,并注重节能降耗器具配备,公共场所采用声控灯具及节水设备,办公楼院内配备电瓶车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严控垃圾分类,加大宣传推广。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制度,在办公楼公共区域配备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每天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和清理,并定期进行清洗、维护和更换。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无废”意识,并深入共驻共建小区及各建筑工地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营造全员共同参与“无废细胞”创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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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李杰 聊士超 编辑|李榕
审核|钟伟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