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齐河县人社局在全县全面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通过山东省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依法签署电子劳动合同,助力构建和谐稳定、高效便捷、规范透明的劳动关系。
电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以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为载体,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订立的劳动合同。山东省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面向全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免费的电子劳动合同签订服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通过省人社厅门户网站“服务大厅”模块、“爱山东”APP端实现电子劳动合同全过程网上办、掌上办。
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有利于解决传统书面劳动合同签订难、易丢失、易篡改、使用效率低等问题,降低用人单位管理成本,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便捷服务,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营造便民利企、诚信用工的良好营商环境。”齐河县人社局劳动关系科主任徐秀琴介绍。
电子劳动合同的应用在便捷性、安全性、法律效力、管理效率、优化劳动关系等方面为齐河县劳动者和企业带来了显著优势,适应了现代工作方式的需求,是劳动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
截至目前,齐河县已有10余家企业签订电子劳动合同,获得企业和职工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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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王妍 编辑|李晓楠
审核|钟伟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