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宁津县相衙镇司法所、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联合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
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向他们普及消费者享有的安全保障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引导他们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购买合格产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通讯员|刁颖鑫 编辑|曹清
审核|冯光华 终审|尹滨
3月14日,宁津县相衙镇司法所、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联合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
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向他们普及消费者享有的安全保障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引导他们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购买合格产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通讯员|刁颖鑫 编辑|曹清
审核|冯光华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