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夏津县双庙镇双庙村村民于某力、范某勇、李某华三家因退林还田三家地边不清,引起纠纷。村委会将该纠纷上报至当地乡镇司法所,随即启动了“共享调解室”联动机制。
在“共享调解室”内,联合调解小组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首次调解,专职调解员分别与三方沟通,倾听他们的真实想法和诉求。法庭工作人员从法律专业角度向三方进行详细讲解,明确告知争吵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可能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应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处理纠纷。派出所民警也强调,若继续争执引发冲突,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希望三方珍惜此次调解机会,以理性的方式妥善解决问题。
为进一步明晰土地边界,调解小组开展了更为深入的多方取证工作。拿到测绘结果后,调解小组组织三方进行第二次调解。工作人员向三方展示了测量结果,并详细解释边界划分的依据、方法和过程。
经过反复协商,三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据了解,夏津县司法局顺应社会治理新趋势,切实从维护辖区社会安定的平稳大局出发,创新提出“共享调解室”。其作为一种新的调解模式旨在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提高调解效率和质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
强调一个“融”字,“共享调解室”汇聚解纷合力
“共享调解室”与驻地法庭融合,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立案后,对法律关系基本清楚、事实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比较明确的民商事案件,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夏津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分派到“共享调解室”所属的司法所账号内。“共享调解室”吸纳法院专职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司法所工作人员、金牌调解员共同参与诉前调解。调解成功的,争议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失败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入诉讼程序。通过参与诉前调解着力把“共享调解室”打造为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前哨”,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减少诉讼案件增加,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前端解纷服务。
“共享调解室”与驻地派出所联动,“警调对接”化解矛盾纠纷。派出所接处警后,对于现场无法调节的非治安纠纷,在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前提下可移送“共享调解室”,由派出所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调查纠纷事实,调解纠纷。调解成功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共享调解室”规范制作调解卷宗,并将结果向派出所书面反馈。通过“警调对接”整合人民调解资源,实现与公安派出所有机衔接,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共享调解室”依托司法所人民调解室,选任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坐班,第一时间接收调解申请。在调解之前,人民调解员对矛盾纠纷的背景进行详细调查,了解纠纷的起因、经过及双方当事人的诉求。根据纠纷的性质和复杂度,选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调解。对于疑难复杂案件联合各方力量开展“大会诊”。案件调解成功后,引导当事人将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有效地提升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执行力,从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聚焦一个“便”字,“两种方式”同步运行
夏津县司法局“共享调解室”依托“线上+线下”模式,将“窗口前移”,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线上”即针对专业性、疑难调解案件,线上邀请律师、法官、行业协会参与调解,主打让信息多跑路,让居民少跑腿,使服务更贴心,更暖心。
“线下”即“一站式受理+矛盾纠纷大排查”模式。“共享调解室”依托司法所一站式受理前来申请的调解案件,并组成由包村干部、村支书、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参与的调解队伍,参与矛盾化解。主动承接乡镇政府转到司法所的信访积案、矛盾纠纷。坚持村(居)矛盾纠纷一月一常规排查及经常研究,并在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努力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追求一个“精”字,普法培训宣传定期开展
夏津县司法局邀请律师、金牌调解员面向全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开展调解技巧、调解实务、法律法规等主题培训。精准化开展普法宣传,利用“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等群体工作经验丰富及法治素养较高的优势,将这些力量补充进调解员队伍,激励他们深入、积极做群众工作。面向老百姓进行网络诈骗、民间借贷、土地承包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劳动关系、合同合规等精准普法。
凸显一个“细”字,人民调解卷宗规范归档
夏津县司法局做好调解回访,把好案件实效关。回访中积极征求双方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工作、调解员的意见和建议,对调解成功还没有履行完毕的纠纷,督促当事人尽快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全面自查讲细节,把好卷宗审查关。定期开展卷宗自查工作,重点查看卷宗制作是否规范,卷内材料是否齐全,调解协议内容、条款是否完善,纠纷当事人是否已签字按指纹等,及时发现卷宗装订不规范等问题并整改。
“‘共享调解室’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和配合。通过建立‘共享调解室’,可以进一步提高纠纷解决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夏津县司法局局长李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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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智群 通讯员|李雅丽
编辑|许欢
审核|刘春杨 终审|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