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德州税务推出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便民利企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推出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便民利企措施。

税收政策直达快享,打造优质务实的营商环境

(一)完善政策宣传渠道。融合运用网络、热线、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发布各类优惠政策,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新媒体等渠道,扩大税收宣传覆盖面。

(二)构建宣传辅导体系。建立与纳税人特征相适配的税费宣传产品标签体系,实现税费政策智能化精准化推送,构建“宣传培训为主、智能咨询为辅、人工服务兜底”三位一体的宣传辅导体系,打造智能咨询辅导平台。

(三)服务外向经济发展。打造市级直联模式,实施定向服务,定期向企业送政策、送建议、送服务,靶向解决企业出口退税难题。定期走访重点“走出去”企业,开展新设立企业“走出去”专项政策辅导,帮助企业应对境外税收风险。

(四)健全专家顾问团队。依托全省税收专业人才,组建税务顾问团队,开展“一企一策”服务,帮助企业分析解读政策、用足用活政策。设立13个专家工作室,对复杂事项提供个性化辅导、专业化咨询。

(五)促进政策精细落实。汇集梳理税收优惠政策,利用大数据分析,实现优惠政策精准推送,税费事项精准提醒。与德州市科技局联合开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服务,让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应享尽享、规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六)简化出口退税流程。落实出口退税“信易退”模式,保证退税业务“当日申报,当日退税”。全面推行无纸化申报,保持出口退税网上申报率和无纸化正常申报率100%。加快推进出口企业备案单证电子化,扩展实地核实“可视化”范围。进一步优化退税流程,精简出口退税资料,压缩出口退税时间。

(七)缩短业务办理时限。优化企业跨区迁移办理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现迁入、迁出手续即时办结。对已申请缓缴社保费的企业,实现缓缴社保费款事项的同步迁移。

税收服务优化升级,打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

(八)整合网上办理渠道。将发票查验平台、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等平台集成为1个入口,纳税人缴费人一键进入即可操作,无需同时登陆多个系统。对130项网上办税事项,提供“屏对屏”指引,同屏显示操作步骤和业务流程,纳税人对照指引即可逐步办理业务。

(九)打造智能办税模式。通过“税企直连”,推进税务信息系统与企业集团“业财税”系统联动,实现自动算税、智能预填、一键申报等办税服务,降低办税成本。健全市级热线服务中心,组建远程问办服务团队,提供集税收政策咨询、电子税务局操作咨询、税费办理咨询于一体的热线服务。

(十)破解跨区缴税难题。强化与中国人民银行的联系协作,实现跨省异地电子缴税网签三方协议。纳税人、纳税人所在注册地的开户银行和经营地税务局签订三方协议,经营地清算银行就可直接将税款缴入国库。

(十一)打破业务信息壁垒。坚持全面共享、共建的原则,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加强与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信息共享。通过“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注销业务模式,实现企业开办注销集成化办理。利用“联办系统+缴税终端+网上协作+实时回转+电子档案”的便利服务工作机制,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流程“网上(掌上)办理”。

(十二)拓展“指尖社保”功能。全面推行社会保险费线上退费和移动端“一窗通办”工作。支持符合受理条件的缴费人,通过税务、人社、医保等部门提供的线上渠道,进行退费申请信息填报和相关附件资料采集,并提供进度查询功能,帮助缴费人及时了解业务进度。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线上参保、缴费“一件事”集成办理,实现服务入口统一、办理标准统一、办事体验统一。

(十三)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全市范围内设立15个简事易办窗口,对证明打印、税费查询等9类简易事项直接办理,实现即来即办。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对涉税(费)事项办理流程、资料、时限进行统一,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纳税服务。

(十四)健全网络保障机制。加强与电信运营商的沟通协调,保障业务网络畅通。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定位故障点,摸清故障原因,启动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业务网络,将业务网络中断的影响降到最低。

税收执法宽严相济,打造公平法治的营商环境

(十五)深化“容缺受理”制度。列明“容缺受理”清单,结合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借助实名办税基础信息,建立合理有效、公众认同、征纳和谐的“容缺受理”机制。对信用级别良好的纳税人,延长资料补正时限,扩大容缺资料范围。对未能按承诺时限补正资料的纳税人,暂停享受“容缺受理”服务,按规定调整纳税信用得分和级别。

(十六)构建动态监管制度。加强与商务、外汇、海关等部门沟通协作,对境外投资企业的设立、信息变更,外汇流入流出,经营状况、困难解决等经营问题进行动态协同监管。

(十七)防范化解涉税风险。及时总结和提炼行业性、集团性以及重大事项涉税风险发生规律和特征,盯紧关键节点,分析风险环节,精准辅导提醒,防范化解风险,提高纳税遵从度。

(十八)建设咨询调解中心。落实新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规范首违不罚事项,定期监控处罚事项,严防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职律师咨询调解工作,提前化解纳税人的政策疑难问题和涉税争议。

(十九)加强信用等级应用。对A级纳税人,提供容缺受理、预约服务、个性化辅导、绿色办税通道等优质便捷服务,帮助优先享受金融政策扶持。对D级纳税人,列入重点监控对象,采取严格控制发票供应、严格出口退税审核、加强纳税评估等措施,并与相关部门联合实施惩戒。

(二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依照本级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大纪检专责监督力度,增强税务干部“讲政治是监督执纪工作生命线”的意识,定期开展纪律审查和明察暗访工作,推动打造便捷高效、公平法治的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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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王合毅 编辑|王露
审核|张燕 终审|李玉梅



(作者:德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