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2022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2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年报报送方法:
直接登录年报报送系统填报
年报网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sd.gsxt.gov.cn)
公众号报送
第1步 关注“德州市场监管”公众号;
第2步 点击最下方“相关查询”;
第3步 进入“企业信用公示查询”即可年报。
温馨提示:
1.为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提供简易便捷的年报服务。今年省局优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的登录方式,个体工商户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时,大小写均认可通过;增加用经营者身份证号码登录方式;遗忘工商联络员信息的,经实名认证后,可允许查询。
2.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市场监管、人社、统计、海关、商务和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继续实行“多报合一”,只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即可完成多部门报送内容的统一填写。
一份年报,关乎诚信,关乎未来!信用的积累从年报开始,为了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请提早年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王露 通讯员|王华 郭英慧
编辑|王露
审核|张燕 终审|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