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交警直属一大队:事故无情人有情 救助基金暖人心

近日,市民祁某某驾驶轻型货车沿105国道由北向南行驶,在三十里铺大桥路段附近,与前方刘某某驾驶的三轮载货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使刘某某受伤,被医生诊断为开放性颅脑损伤、急性硬膜下血肿、双侧顶骨、左侧颞骨、颧骨骨折等。事故发生突然,高昂的治疗费用让刘某某一家人乱了手脚,无力支付。

案件受理后,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中队救助办工作人员评估,刘某某符合救助基金垫付条件。为了让伤者尽快得到治疗,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告知伤者家属有关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政策,并协助伤者家属申请办理了救助基金,减轻了交通事故给刘某某家庭带来的经济压力。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国家一种新型社会保障制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实施,为发生交通事故却因费用无法及时支付的群众,开辟了‘绿色通道’。”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关爱,作为一种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伤者及时申请事故救助基金,不仅拉近了警民之间的和谐关系,也充分展现了德州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城区第一服务站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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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乐 通讯员|王海燕
审核|王秀青 终审|杨德林

(作者:德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