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办 | 宁津法院开展小标的额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宁津法院坚持“小”案“大”办,于9月12日组织开展小标的额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整装待发

凌晨5时30分,执行局全体干警在宁津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前列队集合、整装待发。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朱孟友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兵分三路,按照既定的方案、路线、任务,紧锣密鼓奔赴执行一线,以雷霆之势,向各个被执行人的藏身之地亮剑出击。

执行现场

为保证此次专项执行行动取得实效,行动前,执行干警们开展专题研究,逐案分析,周密部署,制定详细行动方案。执行中,干警们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综合研判,坚持严格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释法析理与法律震慑相结合,灵活采取执行措施。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17人,拘留3人,执行完毕3案,促成和解7案,执行到位27.4万元,实际扣押车辆1台,有效推进了小标的额案件应执尽执、应结尽结,有力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

小标的关乎大民生,小案件折射为民情。小标的额案件虽案情简单、涉案标的小,却关系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直接体验。群众利益无小事,宁津法院将始终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原则,加大执行力度,完善办案模式,用足用好网络查控和强制执行措施,推进小标的额案件提质增效,用干警的“辛苦指数”换取百姓的“幸福指数”,将判决书上的“白纸黑字”变成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确保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及时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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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津县人民法院 编辑|张丽娜
审核|李智群 终审|李静